难怪此刻狐狸笑得很开心。

    看来我们杀对了。

    等等,一直喊他狐狸。其实他原名是文德森·福克斯?

    文森——公爵?

    “大人您不会就是多年前辜负了公主的原主吧?”我心直口快。

    然后发现自己心直口快过了头,老太婆不是说文森公爵早死了么?

    难道又是诈尸?

    狐狸脸色暗下来。我赶紧低头。

    他咳嗽了一声说,“你们知道个屁。人杀了就好,问这么多是找死么?”

    狐狸干脆站起来,把我和阿灰轰到门口,说择日北上,大家准备好再当一次炮灰。

    我们点头哈腰说,这是我们的荣幸。

    认真说起来,狐狸是个很有素质的上司。风度翩翩,举止优雅。

    他为女士开门,让老人先走。当然,我这样的不算在“女人”范畴。

    最要紧的是,他教养极好,就算发脾气也从不当真。

    可是这次他居然冷了脸,连忽悠我们也省了。

    这很诡异。

    好奇心害死猫。整个事件中狐狸和阿灰的反常,挠得我心痒痒。

    我不能被痒死。

    我于是在伙食房逮住阿灰,拎着他的耳朵,让他知道多少招多少。